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岳阳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学工处依据全国资助系统下达的特困学生名单,结合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对省教育厅下达的名额进行了分配(见附件1)。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做到专款专用,不得随意增减资助名额、拆分指标,不得挤占挪用,要将资金切实落实到学生身上。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三、时间安排
10月30日 各学院组织评审,完成公示,并录入湖南省智慧资助平台;
10月31日-11月6日 学工处复审,学工处进行公示;
11月7日 报校务会审定;
11月10日前,学工处报湖南省智慧资助平台备案。
四、工作要求
1.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执行评审程序,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确保国家助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各学院要成立助学金评审小组,负责国家助学金的评审事宜。在评审工作中,要核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学习情况以及获得资助的情况,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
3.要认真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助力乡村振兴,原则上保障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等享受最高档次资助;优先将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子女、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困难学生纳入资助范围。
4.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5.申报材料要求:申请学生填写《岳阳学院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统一用A4纸印制,申请理由内容简明扼要,突出重点;《2025-2026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名单》(见附件3)用A4纸横排打印,由党总支书记签字、加盖公章(一式一份,盖骑缝章),注意:附件2纸质档交学工处签字盖章后留学院存档;附件3纸质档交学工处存档,同时提交电子版(Excel格式)。
6.国家助学金评审期间,学工处设立意见电话,学生如有异议,可于11月10日前向学工处反映,电话:0730-8890066。
7.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不参与国家助学金评选,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统一享受本科生国家助学金(退役士兵)。
附件:1.岳阳学院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2.2025-2026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学生工作处
2025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