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科学、系统、规范的学生心理异常情况预防、预警、干预与转介工作机制,提高应对心理危机的效能,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严重心理危机事件发生,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规范。
1、情况报告
辅导员、班主任接到学生报告或经排查发现学生异常情况后,应立即向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或学生工作负责人报告;
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或学生工作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报告,同时向校学生工作处报备。
2、鉴别咨询
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或学生工作负责人随后联系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以下简称“心健中心”)安排咨询师作鉴别咨询,注意:原则上应由辅导员陪同该生前往。
3、当事人保护
经学校“心健中心”预判,凡疑似有心理或精神疾病的,立即成立由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或学生工作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若干学生干部组成特别监护小组,做到当事人身边24小时不离人,直到把学生安全交给家长带离学校。
4、紧急干预
对有自杀、自残或伤人等行为的,辅导员和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或学生工作负责人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紧急干预,控制现场,首先确保当事人和其身边学生的人身安全,同时报告校学生工作处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
5、危机风险告知
通知学生家长迅速来校,由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或学生工作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出面接待(必要时请学院党总支书记、学校“心健中心”老师和同班熟悉情况的学生参加),将学生的详细情况告知家长,下达《学生异常情况告知书》,并请家长签字(一式两份)。同时,填写《家长来校接待登记表》。
6、诊断治疗
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或学生工作负责人出面与家长沟通,要求先为学生办理请假手续,应到三甲及以上精神专科医院进行诊断及治疗,并提醒家长特别注意监护好学生安全。经诊断属于严重精神障碍或严重心理障碍者,原则上应休学治疗,办理好离校手续。同时,各学院应按要求上报学校“心健中心”,将该生纳入心理危机一级预警数据库进行管理,同时严格落实“五个一”要求。
7、返校、复学处理
①请假治疗返校的学生处理。经医院诊断,属于一般性问题(心理障碍)或症状较轻者可以边上学边治疗边观察。
②休学治疗学生复学的处理。学生申请复学时,须提供须提供三甲及二甲以上精神专科医院出具的可以复学(建议复学或康复证明)的书面意见。各学院在办理复学手续前,应将学生带至学校“心健中心”做鉴别咨询,“心健中心”签字后方可为其办理复学手续,尚未康复的原则上要求家长陪读监护,并签订《安全承诺书》。
8、“三个一律”的处置要求
①对于六类严重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的现症期,或严重心理障碍及精神障碍严重影响学业及生活至不能完成学业者,一律要求休学治疗。
②对原则上应休学而不愿意休学治疗的学生,一律要求家长陪读并办理校外住宿手续,学生的安全由家长监管和负责,并签订安全承诺书。
③对高危对象,家长不来校配合处理的,一律派专人护送学生交给家长,并由家长签收《学生异常情况告知书》,现场办理有关手续。
校学生工作处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5年12月
岳阳学院学生心理异常情况告知书
尊敬的 、 家长:
您好!您的孩子 ,现为我校 学院 级
班学生。该生近期有明显的行为异常表现。具体情况如下:
1. ;
2. ;
3. ;
4. ;
您孩子的这些情况,已严重危及其本人身心健康,并影响到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对其进行了鉴别咨询,初步判断为:疑似有 倾向,我们建议家长:
1.请您务必尽快带孩子到三甲医院进行诊断与治疗(建议到湖南省脑科医院或湘雅二医院);
2.如医院诊断孩子有心理或精神方面的疾患,请您以孩子的身心健康为重,休学治疗,确保效果;
3.治疗期间,请您高度关注孩子的安全监护,做好防护措施。
以上情况,特此告知。为了您的孩子,请您积极配合!
家长签收: , 送达人: 。
岳阳学院
年 月 日
注:本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学生家长,一份作为送达回执,由相关学院留存。
岳阳学院学生家长来校接待登记表
邀请家长来校原因 | |||||||||
时 间 | 地 点 | ||||||||
学生姓名 | 电话 | 班 级 | 寝 室 | ||||||
家长姓名 | 电话 | 工作单位 | |||||||
家长姓名 | 电话 | 工作单位 | |||||||
谈话要点 | 1、 2、 3、 4、 | ||||||||
主谈话人 | 参与人 | ||||||||
家长意见 | 我已于 年 月 日接受学校老师上述谈话。
家长签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