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本流程旨在规范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核心服务工作,确保从预约到干预各环节的专业性、规范性、保密性与及时性,构建系统、安全、高效的工作闭环,切实保障学生的心理健康权益。
二、适用范围
本流程适用于中心为全校学生提供的个体心理咨询服务及相关危机干预工作。团体辅导、测评、讲座等活动另行制定专门规程。
三、 核心工作流程详解
环节一:预约接待
流程规范:
渠道统一:学生通过中心公布的官方预约渠道或辅导员、班主任协助进行预约。
信息收集:接待人员(助理或值班教师)收集并记录学生的基本信息:姓名、学号、学院、联系方式、首选咨询时间、主要咨询议题(概括性描述,如“情绪困扰”、“人际关系”)。
初次告知:向学生简要介绍咨询设置、保密原则及其例外情况、取消与改期政策,获得学生的知情同意。
安排对接:根据学生议题、咨询师专业背景与可安排时间,为学生匹配咨询师,并确认首次咨询时间与地点。向学生发送确认通知(含时间、地点、咨询师姓名及注意事项)。
关键记录:《心理咨询预约登记表》。
环节二:首次访谈与初步评估
流程规范:
建立关系:咨询师在首次会谈中,着力营造安全、信任的氛围,重申保密原则。
问题评估:系统了解学生的当前困扰、发展历程、社会功能影响、资源系统(家庭、朋友、学校支持)及既往心理健康服务史。
风险评估:必须评估学生的自杀、自伤、伤人等风险等级,并记录评估依据。
目标澄清:与学生共同商定初步的咨询目标与咨询计划。
协议确认:与学生明确咨询的频率、时长、双方责任等设置,签署《知情同意书》。
关键记录:《首次访谈与评估表》、《知情同意书》、相关心理测评结果。
环节三:持续咨询过程
流程规范:
按计划进行:依据咨询计划开展后续咨询。每次咨询需有简要进程记录。
动态评估:定期回顾咨询目标达成情况,动态评估学生的心理状态与风险水平。
过程记录:每次咨询后,咨询师需及时、客观、简洁地记录会谈要点、干预技术、进展评估及下次计划。
危机监控:每次会谈均需关注并记录风险因素的变化。如风险升级,立即启动危机干预流程。
关键记录:《心理咨询进程记录单》。
环节四:结案或转介
流程规范:
正常结案:
评估与提议:咨询目标基本达成或学生主动提出结束,经双方评估后,可进入结案阶段。
总结与反馈:进行结案会谈,总结成长与变化,处理分离情绪,探讨未来自我调节策略。
记录归档: 填写《结案总结表》,整理并归档个案资料。
必要转介:
转介情形:当学生问题超出中心咨询范围(如严重精神障碍、需药物治疗、需要长期高频咨询等),或经评估转介更有利于学生时,启动转介。
商讨与知情:与学生坦诚讨论转介的必要性与益处,获得学生理解与同意。
资源提供:为学生提供合适的转介资源信息(如校外精神专科医院、合作精神科医生、更资深的咨询师等),并协助其了解就医或求助流程。
信息传递(经授权):在获得学生书面授权后,可向接诊医生或咨询师提供必要的背景信息摘要。
跟进关怀:在转介后适当时间(如一周后),可进行一次性关怀回访,了解其衔接情况,表达支持。
关键记录:《结案总结表》或《转介情况记录表》、《信息保密与传输授权书》(如需)。
环节五:心理危机干预(紧急情况)
流程规范:
识别与报告:任何教职员工(特别是辅导员、心理委员、宿舍管理员)或同学发现学生处于急性心理危机状态(如明确表达自杀意图、实施自伤、严重精神失常、遭遇重大创伤等),须立即通知中心(24小时紧急联系人)及学生所在学院辅导员。
紧急评估:中心专业老师在接到报告后,应第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进行紧急接触与风险评估。
分级响应:
高危(紧急): 立即启动“校-院-家-医”联动机制。通知学院、学工部、保卫处;联系家长/监护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协助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就诊。必要时拨打120/110。
中危(重点关注): 通知学院,加强监护。制定安全计划,与学生签署《不自我伤害契约》(如适用),启动校内支持网络(辅导员、室友、心理委员),安排24小时监护。强烈建议并协助就医。
低危(一般关注): 纳入中心重点关注个案,增加咨询频率,密切观察,提供支持。
后续跟进: 学生就医或危机缓解后,中心协同学院制定《返校支持方案》,明确学业、住宿、咨询、药物管理等安排,定期多部门会商,直至学生状态稳定。
关键记录: 《心理危机事件报告与处理表》、《安全计划书》、《家校沟通记录》、《返校支持方案》及多方联席会议纪要。
校学生学生工作处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